关于举办第二十六期全国地市报社长总编辑、第三十期全国重要学术类社科期刊主编、第三十五期中央单位学术类社科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新教培〔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在京有关期刊社:
根据《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定于2011年11月16日至25日在北京举办第二十六期全国地市报社长总编辑、第三十期全国重要学术类社科期刊主编、第三十五期中央单位学术类社科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1、尚未参加过全国地市报社长总编辑岗位培训班或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已满5年的地市报社长、总编辑(均含副职)及相应职务的人员。
2、尚未参加过学术类社科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或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已满5年的期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部主任(均含副职)及相应职务的人员(不含内部刊物)。
3、有关报刊拟任上述职务人员报名时,应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有关证明材料。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1.新闻出版体制改革;2.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报刊社经营管理;4. 互联网环境下的报刊经营策略;5.国内经济形势;6. 报刊社经验介绍等。培训形式:以课堂讲授、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和撰写学习小结等。
三、报名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新疆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人教处、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做好学员的选派工作,中央在京期刊社可直接报名,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的《培训信息》栏目中下载 (网址: www.gappedu.gov.cn ) 。
2、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表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或主办部门的公章,并将报名登记表(一人一表)电传至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传真后请来电话确认。
3、本期(第二十六期全国地市报社长总编辑、第三十期全国重要学术类社科期刊主编、第三十五期中央单位学术类社科期刊主编)三个班计划培训150人,请从速报名,额满为止。
传 真:(010)68003812
联系电话:(010)68003811 68002702--8820
联 系人: 赵 静 郭艳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
B705室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100044
四、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专家公寓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16日(8:30—18:00)
报到地点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8858
报到地点交通路线示意图请见附图报到时请带:①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名片1张;②报名表原件;③本社有代表性的报纸或期刊1~2份,学习期间举办报刊观摩展览。
五、有关费用
免交培训费。
食宿费自理。专家公寓双人间每人每天食宿费220元。根据房源可适当安排包间,包间食宿费每人每天350元。
培训地点有游泳馆、乒乓球、羽毛球等场地,房间内可上网,请自备体育用品、电脑等。
六、结业
凡学完岗位培训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凡缺勤超过一天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